Effective Java - Override clone judiciously

先說結論,這個Item其實是要勸你別Override Object.clone,而去使用Copy Constructor或Factory pattern去做clone。最近會回來重新看這篇,是由於同事override clone被SonarLint給找了出來,逼得我去研究他的寫法倒底是否合理。

既然是勸世文,當然要先從“如何寫正確的clone”開始。

假如你要複製的物件本身只有primitive的變數,那不會有太大問題,除非變數宣告為final。如果你要複製物件包含了非primitive的變數,但你沒有“特別處理”,那super.clone只會幫你把reference給複製過去,這稱為淺複製,也這意味著修改複製的內容會影響到原本的。

因此針對這些非primitive的變數,你必須一個欄位一個欄位複製。

假如你有一個物件實做了clone,但沒宣告成final class or method,代表著你的sub-class有機會override這個clone:

class A {
    public Object clone(){
        return new A();
    }
}
 
class B extends A {
    public Object clone(){
        return super.clone();
    }
}
在上面程式碼中,如果你用A去clone沒問題;但如果用B去clone,會因為你的A沒使用Object的clone而導致獲得的物件不是B。因此如果你Override了clone後,最好將其宣告為final。

在Override clone時,會因為Object.clone會拋CloneNotSupportedException例外,而要去catch一條不會發生的例外;有final欄位時,你可能會選擇把final拿掉;使用super.clone時,你必須做type cast,也因此你必須對你的parent瞭若指掌。

Copy constructor的好處是可以讓你方便處理final欄位,它的目標很明確,就是完完整整的複製;套用Factory pattern,則可以讓你可以做很多變化,例如使用有意義的method名稱、做部分欄位取代,而針對final欄位當然可以透過constructor的方式傳入解決。

另外,effective java有註明array的複製就可以直接使用clone了,因為沒有什麼side effect。

Effective Java第三版Item 13。

  • Effective Java, 3/e